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现对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4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二、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本月平台商品类消费投诉热点:受理食品类66件,多反映为商家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超过保质期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广告用语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服务类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本月服务类消费投诉热点: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类33件,餐饮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一是就餐发现食品中有异物等;二是冒用他人店名问题;三是消费者通过APP购餐饮券,在使用时商家不支持其他连锁门店用券等;四是未提供免费餐具,收取餐具费问题;住宿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服务质量纠纷、免费停车时间有限制等问题。
三、受理消费者举报情况分析
本月平台受理举报共52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6.84%。按举报类型分:受理商品类举报33件,占举报总量的63.46%。服务类举报19件,占举报总量的36.54%。
本月平台受理举报问题前三位是广告违法行为12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6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5件。
四、受理消费者举报情况分析
本月平台受理咨询5件,与去年同比持平。从咨询问题的类别来看,咨询问题主要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