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20类食品,共抽检170批次,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涉及外省(市、自治区)的,按照有关规定,将不合格产品情况第一时间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2月23日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1期.docx
附件:附件2:合格信息汇总表第1期.xls
附件:附件3:不合格信息汇总表第1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