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现对十堰市张湾区2024年4月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消费诉求基本情况
二、投诉情况简析
表1:商品类投诉热点统计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占比 | 主要问题 |
1 | 交通工具 | 63 | 28.15% | 质量问题、销售和服务纠纷 |
2 | 食 品 | 60 | 26.79% | 过期、变质、有异物、食用后不适、包装虚假标注 |
3 | 家居用品 | 17 | 7.59% | 质量问题、退换货和服务纠纷 |
表2:服务类投诉热点统计表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占比 | 主要问题 |
1 | 餐饮和住宿服务服务 | 36 | 23.84% | 菜品不洁、服务纠纷 |
2 | 教育、培训服务服务类 | 26 | 17.22% | 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纠纷 |
3 | 物业服务 | 12 | 7.95% | 电梯故障、车位费服务纠纷 |
4 |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 | 12 | 7.95% | 虚假宣传、乱收费 |
三、典型案例
案例1:2024年4月17日,骆先生反映在万通工业园某4S店支付219800元购买的新能源车出现漏电,充不进电,要求商家换车,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解决问题。接到投诉后,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系双方协调,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和解,投诉人撤诉。
案例2:2024年4月11日,刘女士3月份在张湾区某石业交了800元订石材,商家做的尺寸不符,要求退款,请求调解。接到投诉后,经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退还货款800元,投诉人满意。
案例3:2024年3月14日,刘女士在阿里巴巴上面搜到张湾区某绿松石饰品店,商家是通过微信朋友圈的方式售卖,咨询了一些信息之后,在3月20日,下单了一条价值800元的绿松石项链。3月21日,商家第一次给发错了项链尺寸,3月25日收到货之后联系商家要求换货,3月26日给商家退回了商品。3月31日,商家第二次给发错了商品,4月3日收到货,第一时间找商家退货退款,商家不予理睬,4月6日,物流显示已签收。在这期间一直尝试跟商家联系无果,在阿里巴巴上面联系商家店铺,客服回复也是推脱。物流寄件信息电话故意少了一位数字,打微信电话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打电话不接甚至拉黑,遂通过全国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向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经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协调商家全额退回投诉人购货款800元整,投诉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