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在辖区组织了抽检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共6类,共抽检74批次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抽检食品样品46批次(其中餐饮食品28批次、蛋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调味品15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8批次,不合格3批次, 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7期.docx
附件:附件2:合格信息汇总表7期.xls
附件:附件3:不合格信息汇总表第7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