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抽检包括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共11类,共抽检84批次产品。其中抽检合格79批次,不合格5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餐饮食品19批次、豆制品8批次、糕点3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15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调味品6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信息汇总表
附件3: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信息汇总表
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1期.docx
附件:附件2:合格信息汇总表1期.xls
附件:附件3:不合格信息汇总表第1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