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麓林府(一期)1-3#、5#、12#、16#、17#、19-22#、76#及80#地下室(一期)局部建设工程 | 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 | 63429.86 | ||
项目地址 | 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号 | 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4〕11号) | 审查合格日期 | 2024年04月15日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 420300202412170101 | 制证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
主要验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58号修订);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24〕7号);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4〕11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 ||||
建设单位 | 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鑫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设计单位 | 渝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资永爱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总承包施工单位 | 渝建建筑工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郭涛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消防施工单位 | 渝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郭小飞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监理单位 | 重庆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耿小平 |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 合格 |
技术服务机构 | 湖北永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冯波 |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 合格 |
验收范围 |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号,次验收共14个单体建筑,分别为1-3#、5#、12#、16#、17#、19-22#、76#及80#地下室(一期)局部,总建筑面积63429.86㎡。 | ||||
建筑部分 | 1#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7.18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2#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1.8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3#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92.9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5#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1.03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12#、20#楼:17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7149.17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 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6#、19#、21#楼:17 层/-1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5597.91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7#、22#楼:17 层/-1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5011.79 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76#楼:2层,建筑高度为9.8米,建筑面积418.1平方米,为单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商业。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80#楼: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2米,建筑面积40745.17 平方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负1层为车库、设备用房、架空通道等,本次验收范围为5-7、10-12防火分区,建筑面积20849.58平方米。 | ||||
消防设施部分 | 消防水源采用市政供水和室外消防水池,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从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根给水管,消防水泵房(含消防水池)设在负一层10-13号楼之间,消防水池设计有效容积399.41m³+327.92m³(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576m³)。在22#楼屋顶设有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³。 本项目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本工程负一层设有一个专变配电房,消防主电取自一路10KV市电,备用电源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400KW)。 消防设施:工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设置有柜式预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 ||||
二、评定意见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8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有关规定,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未抽查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请你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尽快整改。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