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林府(一期)1-3#、5#、12#、16#、17#、19-22#、76#及80#地下室(一期)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索引号
011090312/2025-25779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16:09:37
发布机构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
十资消验字〔2025〕013号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麓林府(一期)1-3#、5#、12#、16#、17#、19-22#、76#及80#地下室(一期)局部建设工程

本次验收总建筑面积(㎡)

63429.86

项目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号

类别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文号)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4〕11号)

审查合格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420300202412170101

制证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主要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第58号修订);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规〔2024〕7号);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十建消审字〔2024〕11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

《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等。

建设单位

国瑞阳光地产集团(十堰)北城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杨鑫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设计单位

渝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资永爱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总承包施工单位

渝建建筑工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涛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消防施工单位

渝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郭小飞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监理单位

重庆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耿小平

消防竣工验收自评结论

合格

技术服务机构

湖北永拓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冯波

消防设施竣工检测自评结论

合格

验收范围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十堰大道1号,次验收共14个单体建筑,分别为1-3#、5#、12#、16#、17#、19-22#、76#及80#地下室(一期)局部,总建筑面积63429.86㎡。

建筑部分

1#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7.18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2#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1.8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3#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92.9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5#楼:4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16.2米,建筑面积 1081.03 平方米,为多层居住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1层至4层均为住宅。设1部敞开楼梯间,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12#、20#楼:17   层/-1 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7149.17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 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6#、19#、21#楼:17 层/-1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5597.91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17#、22#楼:17   层/-1层,建筑高度为 53.95 米,建筑面积 5011.79 平方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耐火等级地下部分为一级、地上部分为二级。其中1层为架空层,2-17层为住宅。设1部防烟楼梯间,1部消防电梯,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76#楼:2层,建筑高度为9.8米,建筑面积418.1平方米,为单层公共建筑,钢筋砼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商业。室外设计有消防车道。。

80#楼:地下1层,建筑高度为4.2米,建筑面积40745.17 平方米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一级。其中负1层为车库、设备用房、架空通道等,本次验收范围为5-7、10-12防火分区,建筑面积20849.58平方米。

消防设施部分

消防水源采用市政供水和室外消防水池,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系统。从市政给水管引入一根给水管,消防水泵房(含消防水池)设在负一层10-13号楼之间,消防水池设计有效容积399.41m³+327.92m³(设计范围内一次消防用水量为576m³)。在22#楼屋顶设有消防水箱,有效容积18m³。

本项目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本工程负一层设有一个专变配电房,消防主电取自一路10KV市电,备用电源设有一台柴油发电机(400KW)。

消防设施:工程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建筑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变、配电房设置有柜式预制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二、评定意见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18个单项,除规定为全查外,其他每项抽查不少于2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有关规定,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未抽查可能存在类似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请你单位对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尽快整改。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