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堰市张湾区2024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索引号
011090312/2025-0094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9月26日 11:01:34
发布机构
张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47条及《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被征收土地位于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道动力新村社区、王湾社区、炉子村。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申请用地总面积27.7545公顷,其中农用地27.4191公顷,建设用地0.3354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5094公顷,其中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5027公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0067公顷;国有土地23.2451公顷,其中:国有农用地22.916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3287公顷。

具体位置详见占用土地红线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授权红卫街道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