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柏林村村委会及各位农户:
根据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配套工程)范围,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征地总面积为0.6302公顷(合9.4530亩),其中: 园地0.0131公顷(合0.1965亩),林地0.5833公顷(合8.7495亩),农村道路0.0061公顷(合0.0915亩),建设用地0.0274公顷(合0.4110亩),未利用地0.0003公顷(合0.0045亩)。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依据
该宗地位于我市张湾区柏林镇柏林村,根据十堰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该区域为II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为762000元/公顷(50800元/亩)。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文件的有关规定。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用:按照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50800元/亩的40%补偿,征用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用总额为19.2085万元。
安置补助费用:按照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50800元/亩的60%补偿,征用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安置补偿费用总额为28.8127万元。
地面附着物:地上附着物(林木补偿、地面附着物)费用总额为32.2332万元
三、土地补偿费总额: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捌拾万贰仟伍佰肆拾肆元整
(小写80.25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