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机构地址
张湾区建设大道29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科技研发中心5楼
电话
0719-8523977
传真
0719-8529935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 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08:52: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科学技术、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措施建议,推动科技、信息化、工业化融合。

(二)负责拟定全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发展规划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监督企业负担。

(三)负责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区盐业行业和食盐专营。

(四)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协同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等产业组织协调;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负责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措施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申报。

(八)负责组织拟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

(九)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改革重组、工业经济目标考核、工业企业考核奖励等工作。

(十)负责全区军民融合产业管理,拟定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内军工企业和军工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关系。

(十一)负责拟定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组织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区技术市场管理,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办法和措施,区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办法和措施,参与科学事业费及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十三)负责拟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措施建议,推进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

(十四)承担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方面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服务,拟定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申报、实施全区有关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措施,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

(十六)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涉及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类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加强对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类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监管信息共享,共同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行业监管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接待、信息、会议安排、财务和资产管理、后勤服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制建设、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计划投资股。负责拟定全区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企业智能化装备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指导行业产品质量管理,引导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意见,审核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研究提出全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有关政策建议,制定和落实盐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

(三)经济运行股。负责拟定全区工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监测和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和督导;提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安排意见,协调各类融资、银企合作等工作,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机制,提出服务大企业发展的建议;监测、分析园区经济发展动态,协调推进行业人才工作。协同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电子信息股(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进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拟定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并登记备案。负责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提出加强信息产业动员建设建议,拟定全区国防科技工业和军民结合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内中央、省属企业、军工单位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中小企业发展股。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监测分析统计和协调服务,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组织实施各类产品展销会和博览会,加强对外经济协作;拟定培育产业集群的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推进区域经济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监督企业负担。

(六)科学技术股。负责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编制年度科技发展规划和重点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组织申报、实施、验收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产品登记备案、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和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各级科技成果申报、鉴定、登记以及科技奖励申报,筹备组织区级成果评审、奖励大会;协调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有关工作,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拟定区级科技投入、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政策措施及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承担区级科技保密管理,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示范,指导全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基地建设,提出加强科技动员建设意见和建议。承担区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