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数据局

机构地址
张湾区凯旋大道9号国瑞西城天街1-2-1
电话
0719-8526160
传真
0719-8526160
电子邮件
zwqzwfw@163.com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7日 10:10: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牵头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四)负责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改革,协调、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调整等工作。

(五)负责市场准入、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新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评,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岗位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审核区级政府部门进入或退出区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

(七)承担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查登记监督管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区级公共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依法拟定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区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十)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

(十一)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数据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起草重要文件、材料和宣传工作;负责各项考察、调研活动的安排和接待服务,督查落实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财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机关值班安排、后勤服务保障、精神文明创建,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交流、工资、机关干部考核,承担机关党组、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法规研究、法治宣传、业务培训,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落实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等相关改革的牵头、组织、协调、督办;牵头组织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取消、下放,组织开展本局职责范围内重大课题调研及综合性材料撰写,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与区改革办工作联系沟通。

(二)审批服务股。负责审核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合法性,组织许可决定撤销,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牵头组织法治建设、法律顾问管理,负责区数据局的审批制件(照),推进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统一受理办理市场准入类(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和湖泊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社会事务类(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投资项目类(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企业设立“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工作,组织有关进驻政务大厅部门窗口对区内重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联合办理,协助办理重点项目审批的有关收费减免手续,协调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三)政务服务与审管联动股。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监督、管理和考评,受理、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拟定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绩效考评、业务规范和流程优化工作。

负责推进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建设,承担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建设规划、管理、考评,指导、监督与考评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牵头本局涉及到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区数据局与区行政监管主管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牵头组织做好审批信息推送。

(四)电子政务与大数据管理股。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拟定大数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区政府中心工作数字化治理项目,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共享融合方案和共享目录进行审核,与市大数据平台对接建设与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大数据管理,指导大数据中心工作;承担区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推动全区非涉密政务云建设与融合,统筹指导全区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应用与共享开放,评估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组织专家对区直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审查并备案;承担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管理协调,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