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黄龙滩国家湿地公园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
(三)负责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工作;
(四)负责湿地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
(五)负责公园内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野生动植物的救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七)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湖北十堰黄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有关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各项规章制度,协调组织有关学习活动和公益活动;负责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公文和函件、信访件的签收、登记、分发、送批及传阅工作;负责各类公文的起草、审核、缮印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公文的管理、清退、归档;负责保密工作;负责牵头各类创建评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湿地保护工程科。针对遭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和重建工作;监测站及监测点的设立,领导和开展监测活动;以黄龙滩湿地公园为重点研究对象,开展各项科研调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经营管理科。主要负责湿地公园科普宣传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园内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园内日常环境卫生打扫和保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