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索引号
011090312/2022-44646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10:05:00
发布机构
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拟于近期组织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分组及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

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54号),乘坐8路、19路、22路、28路、57路、59路公交车,在市十三中站下车即到。

三、面试时间及流程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请考生注意查看面试时间及分组。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早上7:10,下午面试的考生中午12:40,到达面试地点,逾期视作放弃。考生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开考后,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依次带至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面试考点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个人防疫风险排查及防疫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认真阅读《面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按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疫情防控纸质材料,近期如有境外、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来堰参加面试的,应提前将个人有关情况告知报考单位。

2.参加面试需现场缴纳面试费,面试费50元/人(请考生自备现金)。进入面试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可临时摘除口罩,全程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并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当天如有发热(超过37.3度)、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

3.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取消闹钟并关闭)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抽签结束后,考生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或面试考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5.考生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7.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后,预计将于3日内在车都张湾网公布。

8.如有疑问,请咨询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和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19-8652306)。

附件:

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考生个人防疫风险排查及防疫信息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3.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

十堰市张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2022年十堰市张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考生个人防疫风险排查及防疫信息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面试疫情防控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