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

撰写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16:38:11
来源
住建局
编辑
张湾区-融媒体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五十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范要求,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并公开发布《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住建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住建行业政务公开能力水平,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公开的原则,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一是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坚持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住建服务的重要理念,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主动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与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权力公开、政策公开、服务公开、责任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按时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1条,涉及政策1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网站年度报表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区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出现不规范信息发布的情况。

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区住建局根据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相关规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区住建局积极配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发布政府信息4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当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二是住建领域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入;三是对一些信息能否公开、是否需要公开把握不准,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2022年,我局将从三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对照国家和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梳理和完善我局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细化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体系,确保内容涵盖全面、信息更新及时,纵深推进政务公开;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培训督促。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工作推进会、调度会,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推进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序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