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张湾水利和湖泊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现在:一是果断健全工作机制。在原有一系列完整的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协调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单位,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运用多种手段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办公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行业法规、政策、行业动态、重大民生实事工程、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三是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关注热点难点,及时回复各种咨询。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事项,全年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共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19条,其中行政许可4件;交易信息68条,主要是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信息公开10条,主要是部门预算预算、提案议案、执法年度、水库安全责任体系;政务动态信息37条,主要为各级领导检查调研、水利业务相关等工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水保费5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规、全面、及时,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推向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办理人大提案7件,政协提案1件,已在政府网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