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张湾区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090312/2022-0138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30日 19:40:00
发布机构
张湾区政府
文号

关于印发《2021年度张湾区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开发区、工业新区,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2021年度张湾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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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张湾区政务公开工作

考核评估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促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政策法规,现就2021年度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西城开发区、工业新区,区政府各部门。

二、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二)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五)网上问政办理情况;

(六)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考核细则(详见附件)

五、结果运用

考核采用100分制,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处理。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在全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2021年度政府绩效考核。   


附件:2021年考评方案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