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1090312/2022-0138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6日 19:45:00
发布机构
张湾区政府
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以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管委会,22个区政府部门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2020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为打造透明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根据考评结果,对工作突出的汉江街办、花果街办、西城开发区、西沟乡、黄龙镇等5个乡镇街办和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10个区政府部门授予“张湾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解读有待深化。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部分单位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领导带头解读等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

(二)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够到位。部分单位决策预公开栏目无内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情况较差。部分单位决策草案公开不及时或未同步公开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时间少于30天且未说明理由,未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或征求意见反馈未对收集到意见的数量、主要观点、采纳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等作出全面说明。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公开不到位,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栏目设置有待完善,未做到集中展示,不便于公众查看。部分县市区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内容公开不全,保障性住房安置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开情况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依申请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照《关于印发张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模板的通知》要求,规范19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

(五)部分栏目内容不全。个别单位没有发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部分地方平台链接内容不全,存在栏目和内容不符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推进各级各部门编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依据、公开途径、公开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基础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并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全面上线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页面。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发布。

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