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张湾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全面排查摸底、开展“百日行动”、彻底整治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五项内容。
《方案》要求,要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增量、消除存量,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彻查安全隐患。迅速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