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张湾区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试行)》解读

索引号
011090312/2025-2980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张湾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07日 16:43:42

一、起草背景

花卉产业被誉为“美丽产业”和“眼球经济”,见效快、产值高、覆盖广,直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区委提出要“大力发展花卉产业”,将“花经济”打造成为“促进主城繁荣、赋能乡村振兴”的新引擎。为促进张湾区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张湾区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试行)》。

二、起草过程

1.调研起草。2024年3月29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调研张湾区汉江路街道、方滩乡、柏林镇、黄龙镇、西沟乡等地花卉产业,并召开花卉产业推进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张湾区推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扶持方案》)。

2.公开征求意见。先后两次就《扶持方案》向各乡镇街道、西城开发区及相关区直单位征求意见,后通过张湾区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组织论证。张湾区政府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对《扶持方案》进行会审,后修改完善形成《张湾区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试行)》(下称《六条措施》)。

4.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进行了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形成了《六条措施》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报告。

5.公平竞争审查。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六条措施》进行竞争影响评估。

三、主要内容

《六条措施》包括:鼓励投资花卉苗木产业、鼓励壮大花卉产业基地、鼓励开拓花卉销售终端、鼓励打造花卉庭院示范带、鼓励培育乡村花卉景观带、鼓励盘活苗木存量资源,从六个方面规定了具体扶持内容和标准。

四、其他方面

《六条措施》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由区政府公布,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林业局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实施细则。区财政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兑付补贴资金,纳入产业奖补项目范围,区审计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