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嫁到十堰,转户口是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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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购房迁入户口。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凭证办理;如果房屋权属凭证暂时无法取得,可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为单独所有的,权利人未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而由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申请登记的,须取得不动产(住宅用房)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可拨打0719—8112037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