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水通字〔2024〕2号 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印发《张湾区河湖违法问题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11090312/2024-43686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
发文字号
张水通字〔2024〕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9日 16:20:42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街道、西城经济开发区、十堰工业新区,区有关部门:

为强化全区河湖监管,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参照《十堰市河湖违法问题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张湾区河湖违法问题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现印发实施。

张湾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