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索引号
011090312/2021-29427
文件类型
公示
发文单位
张湾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8日 10:05:47
效力状态
有效

2020年1月2日召开区政务第36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84年-2019年)清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任务。会议强调,要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要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适时进行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要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以制度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会议议定:对1984年至2005年期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宣布失效;对2006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张湾区城乡特困群众大病救助暂行办法》等23件宣布失效,《张湾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等6件继续有效,《张湾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予以修改。